App收集数据只能点同意?深圳出手就罚5000万
告知不等于同意,但没人能拒绝。忍无可忍,终于可以无需再忍。7月6日,《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》引发了一片拍手叫好。App“不全面授权就不让用”、大数据“杀熟”、个人信息收集任性、强制个性化广告推荐,《条例》中提到的问题,每一条都正中用户下怀,被诟病已久。
对数据不正当竞争行为,《条例》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。违法者情节严重的,将处上一年度营业额5%以下罚款,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。
随口一提的商品,下一秒就出现在了购物App的首页;相册里的打卡,扭头就能在种草App上看到一堆同款……说过的话、拍过的照,你可能早就遗忘,但互联网总会帮你记住。在万物互联的时代里,在数不胜数的巧合面前,用户苦“数据劫持”久矣。
几十年的发展,互联网早已过了收割人口红利的草莽时代,但流量至上的逻辑还在。从抢人头到抢数据,从拉增量到开发存量,格局既定的互联网行业,无一不是循着类似的路子在开疆拓土。得流量者得天下,平台对数据的渴求与日俱增,既是培养用户粘性的需要,也是激烈竞争下的生存法则。
于是,不安分的手越伸越长,想知道的内容也越来越多。头像、昵称、通话、好友、相册、搜索记录、备忘录,在用户点选“同意”的那一刻,平台便获得了解码的钥匙,抽丝剥茧之后,勾勒出一个素未谋面却尽在掌握中的你。就此,用户则在不知不觉中,坠入了平台量身定制的“温柔乡”。
平台得到信息和流量,用户收获知心和便捷,交易看似公平,但总有些秘密被一目十行地忽略了。哪些信息会被收集、开放的权限有何用处、泄露的风险有多大,长篇又复杂的协议书,没有谁能会仔细辨析。
告知不等于同意,但没人能拒绝。毕竟,若不同意,可能会丧失网上冲浪的入场券。从购物到外卖,从租房到打车,从点餐到点歌,衣食住行,吃喝玩乐,步履维艰。就连与他人的交流渠道也掐断。
一座独立于网络世界之外的孤岛,便是用户拒绝交出信息的代价。那些流向黑产的个人隐私,那些被肆意叫卖的身份背景,那些被默许储存的账户密码,深渊凝视着你,一览无余,而你一无所知。
发展所需也好,利益诱惑也罢,平台的欲望在膨胀,用户的话语权被压缩,互联网让物物交易信息对称,却掩盖了数据交易的透明性,一句“解释权归平台方所有”便能将作恶成本降到最低。
深圳的重拳之前,《民法典》明确了对数据信息权的保护,工信部也接连发文,强调加强网络数据和用户个人信息安全保护;另外,天津、贵州、安徽等多地的数据立法正在落地,或者已经提上了日程。作为数据的载体,手机厂商也频频出招,隐私保护相关功能已经上线。
毫无底线的信息索取应该被发现、被警惕、被拒绝。当科技滑向另一个极端,当人被异化为数据拼凑的个体,隐私曝露日下,没有人希望从互联网的窗口望出去,目之所及,一览无余。